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评价21个市(州)政府所在地城市,4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2.2%,其中优为22.8%,良为69.4%;总体污染天数比例为7.8%,其中轻度污染为7.6%,中度污染为0.2%。广元、达州、巴中、马尔康、康定优良天数比例最高,均为100.0%;资阳、成都、乐山、眉山、遂宁、攀枝花、宜宾、内江、自贡、南充、广安、雅安、西昌、泸州、绵阳优良天数比例在80%至96.7%之间;德阳优良天数比例最低,为76.7%。总体优良天数比例环比上升1.3个百分点,同比上升0.1个百分点。本月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。
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《2017年4月四川省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》显示,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指标综合指数评价21个市(州),马尔康市、康定市、西昌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,成都市、眉山市、宜宾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;排序情况详见表1。